公告内容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将于***5年5月1日**时至***5年5月2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宣汉县东乡街道下城壕建行住宅楼3楼1号房屋(房屋产权证号:川(****)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7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36.7万元,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3万元, 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前一天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与看样请和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刘女士联系(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够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不晚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晚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宣汉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宣汉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宣汉支行营业部,账号***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2),并备注“某某(竞得标的物名称)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7注册后查看***刘女士,****-5注册后查看5罗法官。
监督电话:****-5注册后查看5 / 宣汉县人民法院督察室
联系地址:宣汉县人民法院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注册后查看***。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