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年**月**日9:**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org.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公园5处售卖亭5年经营权。标的按现状拍卖,起拍价5万元/个,竞买保证金1万元/个。售卖亭占地尺寸、使用面积、供电、给排水等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绵阳市人民公园5处售卖亭标的清单》。售卖亭位置详见【附件2】《人民公园售卖亭平面布局图》。
特别说明:
1.租赁用途:买受人应按照【附件3】《售卖亭经营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园管理规定以及委托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维护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
2.租赁期限:5年(具体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3.经营权成交价款:买受人须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全额缴纳经营权成交价款。
4.租金:买受人除缴纳经营权成交价款外,还须支付租金,各售卖亭租金详见《绵阳市人民公园5处售卖亭标的清单》。买受人应在每季度开始前**天向委托人支付下季度租金。
5.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标准交纳,买受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委托人按《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6.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售卖亭及场地的使用权与经营权,但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抵押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转租除外)。
7.买受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及审批手续,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纠纷、安全生产事故、劳动纠纷等,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因买受人经营行为致使委托人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的,买受人应全额赔偿。
8.买受人负责售卖亭及内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缮与更新改造,确保经营场所安全、整洁、美观,经营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经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9.买受人须遵守公园管理规定及委托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委托人及公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创建活动、综合治理工作等;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与学习活动,对经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与教育,提升服务质量与经营形象;若因买受人或其经营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园或委托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买受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买受人须妥善使用并维护售卖亭及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售卖亭结构、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私自搭建、拆除、破坏公共设施;若因买受人原因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买受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合同终止时,买受人应按原状交还售卖亭及场地(正常使用损耗除外),否则应承担相应修复或赔偿责任。
**.买受人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规定前提下,对售卖亭进行内部装修布置,但装修方案应提前十日报委托人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除可拆除且不影响售卖亭结构与外观的设施设备外,其余装修装饰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或破坏,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名
1.竞买人交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可竞买任意标的,但只能成交1个;交纳两份竞买保证金可成交2个标的,依此类推。
2.竞买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付至指定账户(户名:绵阳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园支行;账号:***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于****年**月**日**:**前在中拍平台自行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注册、实名认证、网上报名等)后,联系拍卖人开通竞买权限。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将签字/盖章确认的纸质版《竞买须知》《网络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或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其他组织报名),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递交给本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四、标的展示与咨询
标的点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指定地点展示,标的相关资料在本公司查询。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请详询本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注册后查看**** 李老师***注册后查看**** ***-***-****
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号5楼
****年**月**日